志和,字子同,婺州人。初名龜齡,詔改之。十六擢明經,嘗以策干肅宗,特見賞重,命待詔翰林。以親喪辭去,不復仕。居江湖,性邁不束,自稱“煙波釣徒“。撰《玄真子》二卷,又為號焉。兄鶴齡恐其遁世,為筑室越州東郭,茅茨數椽,花竹掩映,嘗豹席棕屩,沿溪垂釣,每不投餌,志不在魚也。觀察使陳少游頻往候問。帝嘗賜奴、婢各一人,志和配為夫婦,號漁童、樵青。
與陸羽嘗為顏平原食客。平原初來刺湖州,志和造謁,顏請以舟敝,欲為更之,曰:“愿為浮家泛宅,往來苕、霅間足矣。“善畫山水,酒酣或擊鼓吹笛,舐筆輒就,曲盡天真。自撰《漁歌》,便復畫之。興趣高遠,人不能及。憲宗聞之,詔寫真求訪,并其歌詩,不能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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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陸羽嘗為顏平原食客。平原初來刺湖州,志和造謁,顏請以舟敝,欲為更之,曰:“愿為浮家泛宅,往來苕、霅間足矣。“善畫山水,酒酣或擊鼓吹笛,舐筆輒就,曲盡天真。自撰《漁歌》,便復畫之。興趣高遠,人不能及。憲宗聞之,詔寫真求訪,并其歌詩,不能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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